摘要
专家辅助人作为源于司法实践的创新制度,历经了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的认可以及法律上的确认,逐渐成长为一项正式的诉讼制度。然因司法机关相关答复、解释的误释与误导,不仅理论上难以自洽,而且司法实践中也各行其是,以至于影响了该制度的规范性运行。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此的规定又因其模糊的立场再度导致司法实践对其与专家证人关系纠缠不清,应当从理论上澄清立法的模糊立场、摆脱司法实践的非制度化扩张,避免对专家证人的盲目效仿,同时还应厘清专家辅助人的中国模式。
出处
《通信世界》
2013年第23期1-1,共1页
Communications World
基金
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2SFB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