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赫克的利益法学是德国民法方法论演变史中重要的转折点,但因历史等原因,赫克的价值未能被正确地重视。作为衡平的技法的利益法学复合着理性与感性之光,其缜密逻辑和创造性的建构具有令人称赞之处,法律被认为是被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相互对立和斗争的物质、民族、宗教和伦理方面的利益的合力。笔者在概总赫克利益法学思想后,讨论利益法学作为有效规范法官或是过于恣意或是过于机械的司法审判活动法律解释方法的可行性,试图为中国"有法如何依"的法治难题寻找答案。
出处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64-66,85,共4页
Journal of Changhu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