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和目标。政府在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责任主体地位。政府主导加强新农村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制定并落实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实现"三农"公共政策的生态化转型,并确保生态化制度供给的科学、及时和充分;与此同时,政府还应通过优化政绩考核指标、深化行政问责机制和培育生态公民来落实其生态责任。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29-31,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县乡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BJL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