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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种子和伪劣产品的刑法界定——对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种子案件的性质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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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销售假劣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追究被告人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事责任。销售的种子不属于假劣种子或者销售假劣种子未造成损失的,不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犯罪;但是销售的种子属于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追究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作者在办案实践中,经常遇到公诉机关以销售伪劣种子为由将被告人起诉到法院,
出处 《中国种业》 2013年第11期24-27,共4页 China See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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