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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城市低保对象可继续办理住院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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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低保对象家庭的医疗负担,辽宁省抚顺市今年继续为城市低保对象办理住院费补充医疗保险,即城市低保对象住院费用在按居民(职工)医保、医疗救助有关规定报销、救助后,剩余医疗费部分按70%给予赔付,每人年最高赔付限额为I万元。保险期限为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近年来抚顺市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住院费用补充医疗保险等政策,
出处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第11期71-71,共1页 China Health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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