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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棉花标准的包装及标志、储存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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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包装 标准规定:成包时,必须包装完整,包型相同的各包重量相当。不得将棉短绒、不孕籽回收棉、油花、脚花及危害性杂物等混入包内。纺织部门建议将油花列入异性纤维,考虑到棉花受油污染后已无可纺价值,但仍属于棉纤维,不应列入异性纤维,因此在此处进行了禁止性规定。原标准在标准编制说明中指出棉花包装按照GB6975执行,但在标准条款中并未明确。本标准明确规定“棉花包装按GB6975执行”。
出处 《中国棉麻流通经济》 2013年第6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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