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为了切实履行好《乡镇企业法》赋予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我们在抓好乡镇企业整体工作的同时,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取得了一些效果。我们的体会是: 1 振奋精神。是做好乡镇企业职能工作的前提。一是要从乡镇企业局无钱无物难以有所作为的传统认识中解脱出来,在事在人为上振奋精神。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相比,劣势非常明显。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不仅对企业是严竣的考验。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0年第10期19-20,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