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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大学生谈恋爱有所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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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浙江某高校新生报到的日子,3000名新生踏入校门时,一张贴在学校宣传栏上的海报“亮”了他们一下——它的第七条上写着:大学期间至少应该恋爱一次,无论成败。(据《钱江晚报》报道)学校鼓励大学生“至少谈一次恋爱”,体现了大度与宽容,是文明与进步。因为它尊重了已经是成年人的大学生的爱情权利。恋爱是个人行为,学校不好反对。但同理,学校不应公开支持。
作者 刘鹏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4期92-92,共1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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