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全国各地老城区和已建成居民小区,要陆续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不过,目前“以房养老”在我国推行还面临传统观念的禁锢、政策法规的局限、商品房转让租赁市场不成熟等因素的限制。因此,有专家认为,中国应该参照国外模式,结合中国国情,设计出一个独特的“以房养老”模式。从这个角度看,以房养老或可双赢。一方面,房子这一“沉睡的资本”被激活,是解决支付能力问题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也会因之而有新发展。毕竞,单凭多数老人的退休金,要在养老产业中赢利,还有风险。如果把“以房养老”作为补充养老金,做大养老产业,无疑可能获得一个强劲的支点。
出处
《上海房地》
2013年第11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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