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控制着"教""学"活动。目前社会工作伦理课程的教学目标缺乏统一规范,不利于专业教学。社会工作伦理课程教学目标应包括三个层次:知识和技能层次、情感和价值观层次、职业特质和品德修养层次。其中,社会工作伦理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处理实务能力的培养是基础,是最低层次的目标;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认同与内化教育是核心;社会工作职业特质和个人品德修养的提升,培养"高尚的人"是根本宗旨。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130-133,共4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社会工作专业发展面临的三大困境及其应对研究"(12E102)
黑龙江科技大学教研项目"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背景下强化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教育的研究"(JY1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