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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档案管理工作如何为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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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档案馆是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场所,这就赋予了档案部门新的职能,提升了其在社会服务中的地位,有力地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发展。因此,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们要把握好尺度,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既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不损害政府机构的利益,让档案更好地为政务信息服务。
作者 聂秉君
出处 《中国校外教育(中旬)》 2013年第11期26-26,共1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吴保康.档案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8-01-01.
  • 3曹康寿,张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读本[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7.

共引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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