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适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使得以往通过设立外资企业、利用税率地域差等税收筹划方式在新税法下失效。母子公司费用分摊方法不同,会扩大或缩小企业应纳所得税总额,从而影响利润和企业税负。母子公司在成本费用等方面没有按实际支出分摊,不仅加重了总体税负,也不利于准确核算和内部控制。从案例可以看出,在企业成长过程中税负增加,有时是因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按"据实列支"原则造成。如果严格按投入产出比例,就不会出现税负失衡现象,企业纳税成本也会降到最低。
出处
《现代商业》
2013年第32期209-210,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