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允许其立法机构参与情报监督的少数国家之一,目前已发展形成较为成熟的国会情报监督法律制度体系。美国国会情报监督立法以宪法为根本基础,起源于《1947年国家安全法》,正式提出于《1974年休斯-赖安修正案》,发展确立于《1980年情报监督法》,完备成熟于《1991财年情报授权法》。在"9·11"事件的冲击下,美国国会情报监督立法进入新的调整期。考察美国各个时期标志性的情报监督立法的背景、内容及特点,对发展中国家情报监督立法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97-103,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美国国会情报监督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XSS0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青年基金项目<美国国会对隐蔽行动的监督研究>(项目编号:11XJC770003)之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