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坚持"五个结合":即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转变社会风气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国民教育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13年第5期11-15,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新疆地区文化安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研究”(10XKS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