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区矫正在观念上不被群众所接受和认可,立法层面对未成年入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缺乏可操作性规定,执行过程中专业化的社区矫正人员严重缺乏。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分类矫正机制,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和异地矫正制度,同时吸纳社会团体和高素质的社会志愿者参与矫正执行工作。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3年第20期131-132,共2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
基金
湖南警察学院201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实施的问题及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