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历经上海试点、部分省市1+6扩围、全国1+7推行,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如何延续,是“营改增”试点企业,特别是新增的104.26万户试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对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部分继续予以免征,部分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笔者建议“营改增”试点企业纳税人,应当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并做好必要和充分的准备。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3年第10期59-62,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