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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底前江苏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有接受教育、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权利,中领后满足一定条件可落户。
出处 《现代苏州》 2013年第33期13-13,共1页 Modern Su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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