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影响群体性事件信息公开的文化障碍因素有"伦理"、"和谐"、"人治"和"集权"四个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应结合中国国情,发挥"伦理"、"和谐"的积极因素,遏制"人治"和"集权"的不良影响,建立"向下"授权的群体性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发挥党委新闻发言人的优势,从"和谐"文化考量信息公布的原则、方式和内容,推进信息公开法治建设。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150-153,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研究项目(11BSH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