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最适合、最见效的舞台在地方或基层。参与是治理的应有之义。参与式治理是地区层面包容战略的需要,也有学者称之为"赋权参与式治理"。通过赋权给公民,使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各个层次的决策层听到,目的是有效、平等和政策回应性。参与式治理通过扩展公共政治参与的程度和规模来深化民主。参与式治理的出现,伴随于政府治理模式转变和治理概念的重新发现。参与式治理重塑地方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构建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治理网络。同时,参与式治理也有其自身理论限度和实践困境。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13年第11期41-45,共5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基金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民参与导向下的地方政府创新模式研究"(11CZZ03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