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文化氛围不足,处理结果缺乏应有的震慑,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影响和制约了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力度和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效果。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法律监督的制度构建,必须以各项诉讼职能的展开为实现载体,遵循诉讼监督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诉讼监督方式,实现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配合制约与监督的统一,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保证监督刚性有力。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0期17-21,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