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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作证制度的理性建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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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改后刑诉法第六十二条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隐蔽作证制度,以预防打击报复证人的事件发生,保证公民作证义务,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可以说,该制度是保护证人出庭作证的新探索,也是证人出庭的一种新方式,对解决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证人出庭作证率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作为一项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必然会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因而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研究与探讨。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2期35-37,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孙谦主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理解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第307页.
  • 2章青山.《证人隐蔽作证--我国刑事诉讼环境下证人保护之必要》,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e/detail/2010/08/id/42228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3年5月8日..
  • 3彭琼琳.《隐蔽作证制度研究》,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15

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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