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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单位向单位给付利益”是否构成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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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商部门查处过的商业贿赂案件,从主体以及利益流向的角度看,归纳起来无非分为两大类:单位向个人或小集体给付利益、单位向单位给付利益。前者是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后者是否都构成商业贿赂目前尚存争议。本文结合几个案例对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进行剖析。
作者 杨超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3年第22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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