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性侵未成年人成为当下中国高发的犯罪,而现行刑法并未有效跟进,预防和惩罚功能不尽如人意。与我国港澳台地区刑事立法相比,现行刑法在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性权益方面存在明显缺弱,表现在:规则分布零散、年龄分段"顾此失彼"、性别保护"重女轻男"、罪状列举"疏而有漏"。为从立法源头上确保司法公正,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修改现行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势在必行。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CSSCI
2013年第6期59-66,共8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