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中,要根据不同的补偿方式确定评估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评估对象为被征收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评估对象为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评估对象的范围均为地上建筑物和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实践中,采用"典型房屋市场价格修正法"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直接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结果中的单位价格,都应以单位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屋价值来表示,以方便结算被征收房屋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
出处
《住宅产业》
2013年第11期43-45,共3页
Housing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