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曾经参加过一个评审会,要对6名参评者进行投票,从中评出3名推荐到上一级评审会.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每个参评者的分数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我们称之为客观分数.在评审会之前,相关部门根据一些规定,对若干名申报对象进行了量化排队,选出前6名提交评审会.也就是说6名参评者都已经得到了一个分数(这个分数是否科学,我们暂且不论);第二部分是评委们给的分数,我们称之为主观分数.参加评审会的评委共有21人,每个评委只有3票的权利,可以把这3票投给6名参评者中的任何3人.参评者得1票记1分,客观分数与主观分数之和,就是参评者的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