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电影版权不同利益主体都主张私利的极大化,这些极大地限制了我国电影的良性发展。各电影行业的利益主体应当团结起来,从版权利益主体上升到电影版权利益群体,通过行政机构、著作权集体组织和群体利益的共同努力,各电影行业的利益主体只有形成群体紧密团结起来,积极进行电影产业机制改革,完善电影版权制度,方能实现我国电影版权群体利益的平衡。
出处
《电影文学》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3期12-13,共2页
Movie Literature
基金
四川理工学院学科建设项目资助(2013)
四川理工学院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YWHY12-08
YWHY12-02)
四川理工学院中国川酒发展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CJY13-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