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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公“伪造贺龙信件”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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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参事李仲公(贵阳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上交贺龙早年写给他的两封信而作为“陷害”贺龙元帅的人证物证。在贺龙元帅平反过程中,李仲公拒不改变当年的指证,后来被“李仲公审查小组”定性为“伪造信件蓄意陷害贺龙同志”的“反革命事件”,并报中央批准,决定撤销其国务院参事职务,交国务院参事室监督(民间谓之为“李仲公事件”)。几十年过去了,可谓尘埃落定,“为尊者讳”之风已成历史烟云。为探求事件另一面真相,笔者搜集到一些相关史料,整理此文,权作史实争鸣。
作者 李芳
机构地区 贵州省史学会
出处 《文史天地》 2013年第12期67-7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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