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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3年9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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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9月,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广告的共计161条,涉及产品65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出处 《首都医药》 2013年第23期21-22,共2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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