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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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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巨灾保险制度 美国推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非盈利性巨灾保险计划,在1968年美国国会通过《全国洪水保险法》,政府与民营保险公司合作,由民营保险公司销售洪水保险单,保险标的为加入洪水保险计划的社区的住宅和商业财产,所收保险费全部建立洪水保险基金,洪水损失赔付和代理销售费用均出自洪水保险基金。洪水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于保险费和财政部的贷款,政府是风险最终承担者。
出处 《中国西部》 2013年第34期85-85,共1页 Wester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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