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事业步入了依法保护的历史时期。该法首次确立了"非遗"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将"非遗"保护工作提升到法律层面,体现了党和政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自觉。由于《非遗法》出台时间不长,法律视野下的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尚在起步阶段,但成都市川剧研究院的川剧保护、传承、振兴却已走过了30年的风雨兼程之路,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出处
《四川戏剧》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64-67,共4页
Sichuan Drama
基金
四川省教育厅重点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视野下的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成都市川剧院为例"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11DFWH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