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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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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坡高水深莫大意,不准盲目向前进。在遇见前方道路有坡度时,要根据汽车的爬坡度,谨慎考虑后做出是否能继续前进的决定,不得盲目前进,以防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在遇见前方道路有水时,要根据汽车的涉水深度而前进,不得盲目前进,
作者 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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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汽车运用》 2013年第11期35-35,共1页 Auto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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