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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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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9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的具体内容为: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作者 本刊讯
出处 《劳动保护》 2013年第11期60-60,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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