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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党委会检查《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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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12日至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儒贵副主任为组长,五位人大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赴吴忠、固原两市对《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中部干旱带和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现场及运行情况、节水农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情况,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9月16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水利、发改、环保、国土、住建、卫生等部门执行情况汇报。
作者 李刚 武庆娣
出处 《宁夏人大》 2013年第10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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