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一种音乐文化都有与其自身体系相符的记录方式,在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中,形成了一套运用文字或文字的变化形式来记录音乐的记谱系统。除了运用于打击乐的状声字谱外,文字记谱至少还具有以下三种重要的音乐记录方式:其一,文字记录律名,如律吕谱;其二,文字记录演奏的指位与手法,如古琴的文字谱与减字谱;其三,以文字及其读音来表示律名、音阶、唱名,如宫商谱、工尺谱。这些产生于不同时期的记谱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思维方式更是在发展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并将有利于传承的特征合理地融入到各自的音乐实践之中。以工尺谱为例,作为音位谱其谱字、音名、
出处
《音乐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21-29,12,共10页
Mus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