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作者将遗失物制度中的损害赔偿问题分为两个大的方面进行研究,首先是遗失物本身被损害时的赔偿问题,其次是遗失物致人损害时的赔偿问题。然后在对每部分进行研究时,分别从流转环节的角度和主观过错的角度进行了分类。文中针对不同的流转环节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分别就拾得人环节的损害赔偿问题、受让人受让环节时的损害赔偿问题和非法侵占人盗取遗失物环节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这几种流转环节中损害人不同的主观过错程度分别进行了系统的说明。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11期38-39,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