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工作报告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制度,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宪法关系。从实践来看,法院工作报告制度大致包括制作、报告、审议与决议四个环节。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分析样本,观察制度的运行实践并予以反思,以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或优化的建议,推进和实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0期65-67,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人大与法院关系研究--以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为视角"(11YJC8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