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第三次審議並表決通過了商標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於1982年制定,並於1993年和2001年先後兩次被修改,是我國改革開放後頒佈的第一部知識產權專門法律,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商標事業的蓬勃發展。截至2013年上半年,中國商標累計申請量、累計註冊量分別為1221萬件、817.4萬件,位居世界第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現行商標法中有些內容已難以適應實際需要,如商標註冊程序較為繁瑣、商標確權時間過長等。
The amendment to the Trademark Law was adopted at the 4th Ses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Twelf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ugust 30,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