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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明年五月起施行 “驰名商标”广告功能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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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其中,“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已成为法律法规。新商标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的限定对纺织行业中服装及家用纺织品等终端消费品的宣传、销售或有直接影响。
出处 《纺织装饰科技》 2013年第4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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