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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应成为保障农产品安全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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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才能保障农民按照标准生产,从源头上保障食品的安全性?从农业内部来看,目前我国高度分散的农户难以承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任,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则应该成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3年第12期5-5,共1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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