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公共产品安全性虽然基本上来说是好的,但也存在着某些不容忽视的安全性问题;公共产品致害是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公共产品致害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舆情产生重大影响;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公共产品致害引发突发事件的社会舆论引导;为正面引导舆论、调控舆情,必须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化解公众不满情绪的长效机制和公共产品危机应对机制,健全灵敏的社会预警防范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政府分层次信息发布机制。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59-62,共4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山东省软科学重点项目<山东省地方政府创新及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构建研究>(2013RZB01003)
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公共产品致害引发的社会舆情引导与调控>(2011RKGB7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