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农民利益表达在主体性意识、渠道、方式以及组织形式上存在着种种困境。这些境况缘于臣民文化的影响、相应的组织平台缺乏、压力型体制的单轨特性和农民体制内利益表达渠道梗阻。为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保障农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必须注重农民的利益表达,培育农民利益表达主体性意识和能力,构建有效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加强农民的自身团结,引导他们合理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
出处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82-85,共4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13240041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