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战略布局,表明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小康社会建成和现代化的实现。生态文明在不限制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正视、保障生态利益,实现社会永续发展,这需要跳出传统利益格局,重新协调相关利益。建设生态文明,法律作为利益均衡的"调节器"首当其冲。文章从法律的视角首先分析了法制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进而分析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通过利益协调实现的秩序、公平法律价值;生态文明建设中,利益协调应遵循的法律原则,最后,提出利益协调中立法理念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中的制度建构思路。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4期92-93,共2页
Commercial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
"中原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2013-Q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