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新模式,强调的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无论是委托代理理论还是"管家理论"都为这种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所产生的合作是一种计算式的、外在的、经由怀疑而达成的合作,合作仅仅被看成是实现利益的工具。而"管家理论"强调基于内部控制的合作。与委托代理理论相比,这种内部控制产生的合作不是基于"算计"的合作,而是注重把合作内化为责任,是建立在双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合作。由于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还不成熟,在以"管家理论"重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中,要警惕"管家关系"异变为"合谋关系"。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天津外国语大学"十二五"科研规划2011年度科研项目"合作型信任--政府与第三部门合作的基础"(11QN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用机制拉动服务型政府建设"(11YJA630095)的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