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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辖错误”作为再审理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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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管辖错误"是2007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增设的一项程序性再审事由,该项再审事由在学术界引起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也对此提出异议。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取消了这一再审事由。与取消相比较,保留这一再审事由,对于强化司法中的程序正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消弭管辖乱象,是有价值的。
作者 马子荀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法学院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2期85-86,共2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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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32

  • 1张卫平.论民事诉讼中失权的正义性[J].法学研究,1999,21(6):37-46. 被引量:112
  • 2刘学在.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诉讼系属[J].法学评论,2002,20(6):91-97. 被引量:27
  • 3张卫平.管辖权异议:回归原点与制度修正[J].法学研究,2006,28(4):141-149. 被引量:70
  • 4《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第15条.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2章"管辖",第16-34条.
  • 6[日]中村英郎.《新民事诉讼法讲义》[M].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09页.
  • 7[德]奥特马·尧厄尼希 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M].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07页.
  • 8[日]兼子一等:《条解民事诉讼法》,弘文堂1995年版,第1267页
  • 9[日]上村明广.《再审事由》.石川明,高桥宏志编集.《注释民事诉讼法(9)》.有斐阁1996年版.第18页以下,第21页.
  • 10[日]中野一郎等编.《民事诉讼法讲义》.有斐阁1995年版.第474页.

共引文献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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