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其分配应当坚持集体与成员利益平衡原则、民主议定原则、公正原则,妥善处理集体与成员、集体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分配管理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受益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立法界定集体成员资格,并规定丧失集体成员资格的法定情形;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事项由集体成员共同议定,立法不宜规定分配比例,集体成员决议时应允许表决权代理行使。
出处
《管理现代化》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6,共3页
Modernization of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招标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09&ZD04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融通性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编号:2012R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