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测,我国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9751万,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8.1%。而且在治理整顿期间,有近1500——2000万的农村劳动力“回流”,还面临着每年净增900万劳动力的压力。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由来已久,现更加严重。有些同志提出向农村经济的深度和广度迸发,以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笔者认为,这种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方式,使农民在工农业之间摇摆不定,而且一旦工业或农业情况波动,农民又回归农村,转移等于无效。因此,从长远来看,为改变我国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先向工业转移。
出处
《改革与战略》
1991年第2期66-68,共3页
Reformation & 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