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现场作为犯罪信息的载体和信息源,和其他信息一样,除有明态反映性外,还有大量的信息是以潜态形式出现的。侦查人员勘查犯罪现场,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找犯罪证据,获取犯罪信息。犯罪现场重建是基于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考察分析,以及对物证的实验室检验结论的利用,结合所获得的相关客观事实,合乎逻辑地以抽象、形象或实物模拟的方式,重新构筑犯罪现场所发生的犯罪内容和犯罪过程,并探明与之相关的犯罪行为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条件的侦查活动。本文试图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犯罪现场重建理论观点及要点进行梳理总结,探讨现场重建理论在我国的应用价值。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