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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护扶持中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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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于当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中医药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出处 《新疆人大》 2013年第12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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