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基层疾控中心水质监测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国家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惠安县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监测能力(检验能力、实验室设备配置和检验人员构成等)进行自查和分析。结果中心具备生活饮用水26项常规指标和2项非常规指标的检验能力,配备18台检验所需的基本仪器,有7名检验人员,实验室用房面积2 300m2,实验室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结论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切实履行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职责,但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设备和人员与国家规定还有差距。
出处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CAS
2013年第4期70-71,共2页
Strait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