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行政许可等概念认识把握不准、对项目清理的审核和监督实际把握不严、中介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配套改革亟待破冰,是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三大困境。其深层次原因在于《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瑕疵和国务院对"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不规范使用;以协会(商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大发展为标志的社会建设严重滞后;对行政审批设定、实施的监督管理较为滞后,难以形成深化改革的动力和压力。为突破困境,极有必要回归和严守《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等概念作出准确界定,进一步完善分类、审核的标准;以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的精神,在行政许可的跟踪评估和请求停止实施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以最大限度提供优质、快捷、低费的公共服务为原则,开展对涉批事项中一些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84-89,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